今年以来,我厅不遗余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我厅和长沙海关共同向省政府递交了《关于湖南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的调研报告》、《关于恳请省人民政府向海关总署去函申请将长沙市纳入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第二批试点城市范围的请示》,在充分调研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牵头制订了具有我省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模式的试点工作方案,何报翔副省长亲自率我厅及长沙海关、长沙市政府工作人员于2013年12月6日向海关总署汇报,并以长沙市政府名义正式上报试点方案。2014年1月2日,海关总署复函长沙市政府,批准长沙市成为全国第8个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
复函指出,长沙市地处中部地区,综合交通枢纽的区位优越,经济基础和电子商务发展基础良好,具有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优势。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做好配套的基础设施和系统开发建设工作。
长沙市获批成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
信息来源:bbbsss.com 时间: 2014-01-26 浏览次数: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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