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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领域将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信息来源:bbbsss.com   时间: 2019-12-17  浏览次数:26

快报讯(记者张瑜)逛街购物、下馆子吃饭,哪些商家信誉好,哪些不靠谱?可以看商务领域的“红黑名单”了。近日,江苏省商务厅下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领域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加强商务领域信用监管,在商务领域实行“红黑名单”制度。

“红名单”管理是指商务主管部门对商务领域各类诚实守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认定,以及采取激励措施等管理活动。

商务部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大数据企业、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单位和个人向认定单位提供相关主体的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信息,作为认定辅助参考。

可列入信用“红名单”的包括:受到商务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可的,如获得各类试点、品牌、示范、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等;诚实守信行为受到设区市及以上党委、政府依法依规组织评选或认定并已向社会公示的等。“红名单”是金字招牌,市场主体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可优化检查方式,减少检查频次;在行政许可中,实施“绿色通道”或“容缺受理”等服务措施。

“黑名单”管理是指商务主管部门对各类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开展认定,以及单独或联合其他部门,采取公开曝光、行为限制、失信惩戒等措施,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的管理活动。

可列入“黑名单”的包括:市场主体通过虚假、隐瞒、欺骗等取得行政许可或备案资质、项目及资金扶持、评优评先表彰的;被商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撤销或吊销许可证、资格证书,以及被处以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经营者未达到行业领域标准要求且多次不配合或拒不整改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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