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南宁11月7日电(记者邓铁军)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的工作部署,更好地保障民生、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下发《关于做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通知》,旨在多部门一同发力,做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通知要求,自治区检察院第四、五检察部组成专班,针对存在办案困难、影响大且典型的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案件,特别是涉及外地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案件,以自治区检察院的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同时,第四至八检察部、第十检察部要认真排查、梳理接收后尚未办理或者正在办理的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积案,争取在四个月内将现有积案全部办结,新增案件无超办案期限。
第十检察部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实行专人受理、优先受理、快速办结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为民营企业日常活动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